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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是负责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与聘任、招聘调配、职称评聘、薪资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等工作的内设机构,要职责为:

按照市教育两委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立足学院事业发展,开展各项工作,并履行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

二、负责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统筹教职工评先评优和表彰工作。

三、负责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统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牵头开展教师团队和教学名师建设

四、组织实施教师素质提升、企业实践、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新入职教职工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五、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总量管理设置、内设机构及考核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教职工援派工作。

七、负责学院教职工工资福利工作;做好年度工资总额核定、增资调资、社基数调整、工资预算和核发社保待遇申报等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校内流动调配初步审核及变动手续的办理和合同管理工作。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教职工年度及聘期考核工作。

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政工岗位人员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管理,工勤人员考工定级工作。

十一、负责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运行工作,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服务教师成长。

十二、做好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合同管理、日常管理、安全稳定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协助学院其他部门落实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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